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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 守住批捕关卡 网住“漏网之鱼”
作者:  时间:2009-12-16  新闻来源:湖州南浔  【字号: | |

  2008年9月19日,随着批准逮捕决定书的下达,本以为妻子一人顶罪,自己可以逍遥法外的赵自强,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8月28日,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受理了文春丽盗取室友信用卡,从ATM机中取款16500元的盗窃案件。文春丽对犯罪事实的供认不讳,10次取款银行监控录像,让案件似乎没有任何疑点。但该案件的承办人员并未因此而放松,在对10次取款监控录像的耐心细致查看下,一个男人进入承办人员视线。前7次取款的是文春丽本人,然而最后3次取款的却是一名男子。该男子是谁?与案件是否相关?带着这些疑问,承办人员再次提审了文春丽,“我将我盗窃银行卡并取了一部分钱的事实告诉了我老公赵自强,并把卡和密码给了他,让他到湖州去把剩下的钱取走。”文春丽的供述让案件真相大白。其丈夫赵自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而被批准逮捕。

  近几年来,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把“增强和谐能力、拓展和谐成果、服务和谐社会”作为工作的基本点和落脚点,注意探索和建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长效保证机制。严格逮捕条件,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细致认真地做好增捕遗罪漏犯工作。耐心细致的审核把关、精深专业的业务水平,让南浔区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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