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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环境 加强教育 健全制度
作者:南鉴  时间:2009-12-16  新闻来源:湖州南浔  【字号: | |

让廉洁成为园丁的一种生活方式

  现在我们国家倾其财力办教育,教师收入不断提高,虽不是很富有,比上不足,但也算是“小康”生活,衣食住行无忧,正好也能“俭以养德”。 作为教师,是社会分工的需要,更应遵守道德原则。若三餐酒肉穿肠,游历于尔虞我诈之间,师者等不是“三高”人群,就是“智商”不足,邪气不够,或被欺辱,或被踢出圈外,或是讼事当前。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干部,应当不慕虚荣,守着清静。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和社会大环境的变化,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开始逐渐增多。如何预防学校职务犯罪,保持清正廉洁,还社会和孩子们一片“净土”?

  近年来,南浔区检察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积极探索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途径和方法。2003年建院至今,共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9人。同时,结合办案,开展了一系列的预防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服务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他们在实践中感到,加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首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才能取得切实的成效。起初,有的同志认为,教育部门是“清水衙门”,两袖清风,发生腐败的机会少;有的认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文化层次、思想素质相对较高,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抵御能力相对较强,在教育系统搞预防实际意义不大。尤其是教育部门的一些同志认为,教育事业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发生个别问题也是在所难免,有的甚至怕影响单位的荣誉和行业形象。为加强对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专门建立了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小组,覆盖区教育系统社会化预防网络。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带领预防和反贪部门检察人员,深入到区各中小学开展调查研究,进行走访座谈,通过大讲教育系统的重大责任和职务犯罪的重大危害,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千秋万代,当腐败的手伸向教育,它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将比其它领域的腐败更容易摧毁一个社会的良心和玷污社会的未来;通过剖析发生在本地区的教育腐败问题,使大家看到,目前已经出现且呈增多趋势的教育系统特定人员职务犯罪,以及一些学校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问题,不但败坏了“人类灵魂工程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而且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从而不断增强对做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同时,他们还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打击、保护、预防、服务的综合职能,增进了双方的理解和支持,为做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帮助教育系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防线

  2003年至今,该院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学校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犯罪多,主要是校长和总务主任。二是因“小金库”和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的案件多。而小金库由于管理混乱、缺乏监督成为了一些学校领导滋生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温床。他们为了贪污公款所采用的手段往往是将大量小金库公款隐匿于账外秘密进行私分或用大量虚开来的发票以购买“纸张”等名义冲入小金库中并套取现金贪污或对小金库公款到期利息及出借后收回的利息随时进行私分,多则数千元,少则几百元,私分的人员往往就是掌握小金库的几个人。三是在收费、采购、基建、小卖部招投标及经营、印刷制作等环节发生的问题多。而作为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以上这些环节上具有决定权,构成受贿罪的主要因素是一些承包人或商贩在招投标、销售物品和有关业务上主要是和行政管理人员直接进行联系的,给予其“好处”或者“回扣”。通过调查分析,我们感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教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渠道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科研经费、学生学费等等,学校与社会的交往也比以往频繁得多。而与教学资金来源多样化不相应的却是,教育系统的管理还长期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财务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这是近年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客观原因。为此他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等单位提出建议,在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开展“两清理、一落实”的集中整治行动。区检察院预防和反贪部门对辖区相关中小学进行全面清理“小金库”、清理“乱收费”,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工作。建议各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参照农村基层财务“村帐镇管”的办法,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帐目由教育局财务集中管理,各镇代管的中小学帐目由镇财务集中管理,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学校收费实行“一卡制”,让学生家长明白消费,收费必须出具行政事业费专用收据,严肃查处采用自制收据、打白条甚至无凭据收费的问题。

  二是推行学校“透明采购”。大宗教育装备建议学校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招标采购,学校日常采购由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列出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签定合同和整个过程都要有学校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进行监督,校服等由学生负担的开支的采购还应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从而,避免“暗箱操作”一个人说了算和财务、管理人员既签合同又自己单独报帐的现象,不给贪污贿赂犯罪以机会,保证了采购质量,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是实行“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是解决“暗箱”操作的重要环节。他们与涉案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校务公开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校务公开在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对要害部门、关键环节如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校医院药品采购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招标工作,增强办事的透明度,理顺人、财、物的管理,杜绝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做到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定期组织对中小学负责人和管理公共财物的重点人员进行考察、监督,对有违法乱纪苗头、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的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使想犯罪的人不能犯罪,使已犯罪的人早日暴露,得到及时查处。

  三、加强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震慑和思想道德防线。

  该院与区教育局密切配合,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查办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全体教职员工反腐败斗争意识,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效果。

  一是广泛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既震慑了犯罪,也教育了群众,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下大力治理教育腐败的决心,在教育系统产生了较大的震动。同时,他们将近几年来查办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逐一进行整理,编写了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材料,作为预防犯罪的学习教育材料。到各单位上法制课时,首先将本区近几年查处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向与会者进行通报,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表现形式、犯罪手段及规律,给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危害性,以及公民举报职务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调动了公民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积极性,激发了公民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

  二是不定期进行法制培训。该院对区教育局中层以上干部、中小学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各校的领导、管理和财务人员经常性的不定期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培训,根据到会人员的文化结构、心理特点因人施教,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强化了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廉洁奉公的观念。

  三是开展“送法到学校”活动。大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执法的意识。近年来,该院分别到辖区各学校上预防法制课,达到了弘扬正气、张扬法制、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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