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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案例”、“六个不得”为教育系统敲响节日反腐警钟
作者:  时间:2009-12-18  新闻来源:湖州南浔  【字号: | |

  2009年1月18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分管自侦线的副检察长王坚受邀为南浔区教育局中层干部、全区44所学校校长、园长等近80余位教育系统干部上了一堂紧扣实际的法制教育课。

  近年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爆发呈明显上升态势,而节假日也是行贿受贿行为的高发期。针对这些情况,南浔区检察院积极结合办案实践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预防效果。在春节前夕,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提醒教育系统干部提高警惕,敲响警钟。

  课上,王坚副检察长结合南浔区检察院近两年来查处的9个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分析了该些案件的主要特点、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犯罪产生的原因等。针对查处的9件案件,其中有8人都是涉及小金库贪污,3人涉及受贿犯罪,2人涉及挪用公款犯罪,其中有2人因为心理失衡而犯罪,法律意识淡薄是所有案件的关键内因,窝案串案相对集中是这些案件的具体表现。为此,王坚副检察长为教育系统干部总结了“六个不得”:即违规资金动不得,心理失衡纵不得,利益钱财收不得,贪利思想要不得,性质不明做不得,有些朋友交不得作为教训和警示。

  课后,王坚副检察长还和在座各位教育界的同志一同学习了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司法解释,并对司法解释中教师主体明确纳入商业贿赂做了深入探讨。他切合实际、生动精炼的讲课,得到了在场所有教育界干部的认同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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