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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探索实行致信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工作机制
时间:2015-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切实发挥家长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南浔区检察院院未检科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探索实行致信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度。一、深入调研,科学确定内容。未检科深入分析发案原因与案件特点,特别是对因家长监管缺失、法律知识贫乏与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进行梳理整合,并以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平台,通过实地走访、专题调研和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信件内容更具有科学性、法理性、针对性。二、精心编排,合理设计结构。区院整合办公室、未检科等部门力量,按照一案一信的原则,从案件具体情况出发,科学编排信件内容,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突出法律宣传,包括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与易发犯罪类型;二是注重行为引导,介绍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期间应杜绝出现的行为;三是强化教育宣传,重点列举未成年人生活中多发的易于引发犯罪的行为。三、深化举措,注重突出实效。为强化工作实效,做到三确保:一是确保全覆盖。将那些受家庭影响因素大的未成年案件全部纳入致信范围,并确定“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信件送达无死角,现已对全部涉罪未成年人家属致信。二是确保特殊性。区院坚持以案因为导向,以家庭环境与亲子教育为着力点,结合具体案情斟酌信件内容,保障其针对性。三是确保出成效。区院在致信同时,由专人定期回访,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综合表现。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团委、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联系,建立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机制,将其表现充分纳入案情处理中,最大限度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