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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燕工作室
“春燕工作室”——绿色司法引领下的南浔未检特色品牌
时间:2017-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有如时雨化之者”,通过春风化雨般的法治教育,使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人生正途,让青少年学生得到法治指引,为“弱翼”少年带来法治帮教,这是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探索“绿色司法”的生动实践

柔性司法,让未检工作更有温度

2017年5月1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时指出未检工作高度地契合绿色司法,成为浙江绿色司法的‘试验田’‘高产田’”。南浔区检察院一直将绿色司法理念融入未检工作中,坚持“特殊性、谦抑性、恢复性”三大理念,力求“让每一个罪错未成年人能更好地回归社会”

以特殊性司法为指引,坚持“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和国家亲权”为核心。南浔区检察院按照刑诉法特殊性程序要求,建立了未检工作专门机构,设立青少年之家。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注重从心理、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引导,制定了案件办理、行为矫治、心理干预和社会帮教等特殊性工作制度。

以谦抑性司法为要求,坚持用人性的宽容来对待罪错,用教育保护来替代刑罚。我们以非羁押化、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为工作的基本思路,坚持少捕慎诉,努力让严格的刑事诉讼充满“人性的温度”。两年来,南浔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非监禁性强制措施适用达82%,不诉率达到35%。

以恢复性司法为目标,我们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刑事和解等工作。两年来,有近40%未检案件,通过赔礼道歉、赔偿等方式达成和解,实现对受损社会关系的修复。

多方联动,让未检工作更有力度

    2017年4月7日上午,4名接受“1+N”立体观护模式的罪错少年与立体观护帮教小组成员共同签订了考察帮教协议书。自此,“1+3”的立体观护模式正式升级为“1+N”立体观护模式 "1+N"立体观护其在案件承办人+密切关系人+爱心守护员+社会观护员的"1+3"帮教小组基础上,搭载区政法委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安排所在村(社区)的网格长作为联系人,并整合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资源,组建"1+N"观护帮教小组。2015年至今,南浔区检察院未检科共对25名罪错未成年人实行了“1+3”立体观护帮教模式,所帮教的罪错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其中对一名涉毒青少年启动的“1+3”观护帮教案件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帮教案例”。

在注重社会协同,关注未成年人教育的同时,南浔区检察院还通过柔性关爱,完善办案机制。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最大限度适用宽缓的刑事政策,制定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办法》《年龄证据调取规则及采信标准指导意见》等十余项未检办案制度,对6起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在全省率先试行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制度,在全市建立首家未检心理支持中心,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率100%,被侵害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告知率100%。

匠心投入,让未检工作更有关注度

“姐姐,下次还来看我。”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让未检科的女检察官们与小英(化名)之间建起了深厚的感情。小英是一起强奸、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通过细致的审查,在依法对被告人追诉了故意伤害罪名的同时,加强对小英的心理疏导,结案后,未检科的女检察官们带着一万元司法救助基金来到小英家里,为她们带去经济上帮助。事后小英向南浔区院赠送了“司法公正”的锦旗,该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精品案例。”

坚持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积极争取支持,使未检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格局之中。省关工委专程来我院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时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春燕工程”的先进经验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政法系统认真推广。南浔区委书记夏坚定也对南浔检察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作出批示肯定“春燕工程”成为了全市党委政法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

南浔未检工作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各类媒体,先后对“春燕工作室”进行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先后被授予了 “湖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春燕工程”领头人章春燕个人,也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人个人”、“浙江好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章春燕还参加了“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并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亲切接见

在绿色司法的引领下,南浔检察的未检工作还在继续创新深入,南浔检察的未检故事还在继续温情上映,南浔检察的未检标杆还在继续奋发向上……让我们期待南浔的未检工作能遇到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