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对人民法院审判行为进行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8.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当年收入合计130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75.13万元,占89.79%;专户资金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万元占1.53%;上年结转收入113.62万元,占8.68%。
2013年当年总支出1132.4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31.48万元、其他支出1.01万元(按类级科目)。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69.76万元,项目支出162.73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176.26万元。
(二)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10.67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09.66万元、其他支出1.01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69.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12万元。
三、名词解释
(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支出科目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表01
2013年区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部门名称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175.13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131.48 |
二、专户资金 | 检察 | 1,131.48 | |
三、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 行政运行 | 935.94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检察支出 | 161.73 | |
五、其他收入 | 20.00 | 事业运行 | 33.81 |
二、其他支出 | 1.01 | ||
其他支出 | 1.01 | ||
本年收入合计 | 1,195.13 | 本年支出合计 | 1,132.4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176.26 | |
上年结转 | 113.62 | ||
收 入 总 计 | 1,308.75 | 支 出 总 计 | 1,308.75 |
注: 支出功能科目需细化到项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做零报告(即空表公布) |
表02 | |||||||
201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
类 | 款 | 项 | |||||
财政拨款支出 | 1,110.67 | 947.94 | 162.73 | ||||
204 | 公共安全 | 1,109.66 | 947.94 | 161.72 | |||
204 | 04 | 检察 | 1109.66 | 947.94 | 161.72 | ||
204 | 04 | 01 | 行政运行 | 935.94 | 935.94 | ||
204 | 04 | 99 | 其他检察支出 | 161.72 | 161.72 | ||
204 | 04 | 50 | 事业运行 | 12.00 | 12.00 | ||
229 | 其他支出 | 1.01 | 1.01 | ||||
229 | 99 | 其他支出 | 1.01 | 1.01 | |||
229 | 99 | 01 | 其他支出 | 1.01 | 1.01 | ||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 |||||||
支出功能科目需细化到项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做零报告(即空表公布) |
表03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表 | ||
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3年决算数 | |
合 计 | 69.59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27.47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2.12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2.12 | |
注:2013年决算数包括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 | ||
经费实际支出。没有数据的表格要做零报告(即空表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