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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
时间:2012-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0日在湖州市南浔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立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区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保障南浔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

——服务大局得到新加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多项保障和促进南浔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意见,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

——执法办案取得新成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762件,同比增加37.6%,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检察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比上届末提高了20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8人,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优秀检察官徐山等先进典型和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一批业务尖子。有10个集体和4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

——基础建设实现新跨越。技术装备不断加强,检察信息网不断完善,初步实现办案网络化管理、流程化控制,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现代化的办案技侦用房建设即将竣工,检察经费保障得到很大改善。

——争先创优迈上新台阶。区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廉政文化进家庭”省级示范单位、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廉政文化进机关”市级示范单位、区级劳动模范集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在2011年全省基层检察院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四,再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五年来,区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自觉融入中心工作,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全力服务经济建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探索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2009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台了服务南浔经济发展的十项意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围绕全区开展的“转型升级加速年”、“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制定了《服务和保障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工作措施》,努力形成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2011年,根据我区十二五发展战略,出台了《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同时,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办案和监督力度。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把具体案件的处理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考虑,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把握好办案的时机,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通过办案,严惩了危害经济建设的犯罪分子,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加强社会管理部署,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各项专项综合整活动,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深化检察官导师制,在做好校内帮教的同时,聘请优秀老党员、村干部担任检察官导师助理,进一步将导师工作延伸到了社区和农村。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和应对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创新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在和孚镇成立了首个基层检察室,延伸检察触角,密切检群关系,对接基层综治工作,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

努力化解涉检信访。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推行不捕、不诉说理,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有效减少涉检信访。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及时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工作,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下访巡访制度和检调对接机制,五年来,共处置群众来信298件、来访203批333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把职务犯罪预防提高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举措这一高度来认识,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办案,在区教育局等50余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注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城建等重点领域,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制。与开发区、318国道改线工程指挥部等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开展对重大工程职务犯罪的同步预防。配合镇村换届,加强对镇村新班子人员的廉政教育。推进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建设,共受理涉及医药卫生、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招投标查询申请811次。加强预防调研,对当前一些多发性和行业性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和规律,向党委政府提出防范建议。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39人,提起公诉3385人。在工作中,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重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823人,起诉1055人,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定。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50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决定不捕21人,不诉26人。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通过完善侦查机制,强化侦查破案,实施科技强侦,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五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3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的反腐败工作格局,突出办案重点,查办的案件中,贪污贿赂10万至50万元21件,50万至100万元3件,涉及科级干部25人。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做法,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查处窝案串案26件,占立案总数的41.3%,推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立足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18件,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五年中,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撤案22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4人、追诉24人。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8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法院改判5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61件,经审查,立案54件,其中,检察调解结案10件,提请抗诉28件,建议提请抗诉13件。法院通过审理或调解改变原决定13件。对17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审判权威。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对监管不到位、脱管漏管情况予以纠正,共提出纠正意见19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

三、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围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健全执法规范体系。实行批捕起诉工作动态化管理,强化对办案的过程监控。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案件呈报制度,试行检务督察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规范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扣押冻结款物处理,做到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办案的透明度。

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刑事拘留监督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拘留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适用、变更和撤销的监督,提高刑事拘留的质量。创新量刑建议工作机制,促进审判机关规范刑事案件的量刑程序和量刑幅度,确保量刑的公开、公正。创新弱势群体的检察救助机制,强化对诉讼活动中弱势群体的救助,五年,共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8人。

加强基础建设。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机关内部网络,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和信息查询,全面推行电子笔录系统,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狠抓业务机制建设,建立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工作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同期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和业务考核机制,并加强实践运用。重视检务保障,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努力解决编制紧张、人才短缺、经费困难等问题,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通过开展“和谐好班子”创建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把握大局、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健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一班人做到思想统一、工作合力、行动合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同时,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五年内调整充实班子成员4名,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转变干警的执法理念、提升职业道德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检察官宣誓等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弘扬先进典型为抓手,在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作出向我院优秀检察官徐山学习决定后,开展一系列向徐山同志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和激励干警,进一步增强干警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意识,检察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依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组织岗位培训,加强业务轮训,增强干警业务能力。开展论辩对抗、庭审观摩、业务能手评比以及各类演讲比赛,提高干警实战水平。采取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措施,组织理论研讨、文书写作比赛、年轻干部成长论坛等活动,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理论研究能力。五年共有27人次在各种业务竞赛上获奖,有556篇文章在各级刊物发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张贴廉政标语、安放廉政台标,学习廉政警语,建立廉政内网,努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开展中层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坚持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杜绝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完善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开展“廉内助”、“好检嫂”评比活动,形成家属支持干警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注重检察人文关怀,制定关爱干警“十项措施”,努力解决干警生活困难和政治待遇,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这是我们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区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围绕区委的工作大局,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同时,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对人大交办事项,落实专人,限时办理。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聘请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约检察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走访和组织视察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聘请9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加强对“五种情形”的监督,共监督了6件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检察权的规范、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定位和把握,是检察机关实现自身发展的基本前提;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发展,务实创新,追求卓越,是检察工作始终保持领先的不竭动力;坚持打造人才强检,注重队伍素质提升,是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是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对于这些经验体会,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还需深入探索;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如何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质量、扩大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少数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南浔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水乡魅力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落实上述总体思路,必须进一步做到:

——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

——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守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坚持执法为民,构筑全体检察人员共同的价值追求;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能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人民检察官的公正、关爱;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用必追究;

——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加强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保障“奋战五年,再造南浔”总目标顺利实施。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和转型跨越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推进“临沪临港产业区、古镇文化休闲区、魅力水乡示范区、幸福民生和谐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的司法保护、对群众利益的司法保护和对依法行政的司法保护,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推进社会管理的基础,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加大对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强矛盾排查、预防和化解。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构建服务群众平台,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加快人才强检步伐。围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这一目标,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坚持用先进文化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检察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完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多元培训模式,加快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四是更加注重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高度统一,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紧紧围绕区委和人大的部署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努力完成党委和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增强监督实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并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大决议,在党委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长三角都市圈中清丽、富裕、乐居的现代化生态型水乡魅力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