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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
时间:2014-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 23日在湖州市南浔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立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履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积极参与,服务全区重点工作。主动参与生态区创建活动,立足职能,及时制定服务“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意见,并狠抓落实。组织干警深入一线,协助联系镇、村做好各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和路长责任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抽调干警直接参与基层征地拆迁。注重打击的威慑作用,依法查处2起基层干部在环境整治、拆迁拆违中的违法犯罪案件,保障了区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区院服务中心工作的经验材料,得到区主要领导的批示,并在省检察院信息刊物上刊登。

创新举措,服务全区重点项目。关注区重点项目建设,在南浔镇城南城乡一体化发展试验区浔中项目社区中,探索建立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施工安全、干部安全的预防机制,创新运用检察约谈制度,助推工程安全推进。这一做法得到省检察院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等民生工程的保护力度,筹备设立金象湖二期保障房建设工程专项检察室。认真抓好鼎盛机械、千兴不锈钢、品阁木业等联系企业项目推进,帮助协调解决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惩防犯罪,服务全区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打击发生在“现代木业、电机电梯”等重点产业内的合同诈骗、骗取贷款和非法集资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活动,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13,依法审查起诉了木地板行业内2起跨省合同诈骗犯罪,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达5000多万元。以“检企党支部共建”为载体,联合“电梯发展协会”对电梯行业开展了以“完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犯罪预防活动,针对企业在销售、财务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规范内部管理,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立足民意履职,顺应人民群众新的期待

顺应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推进平安南浔建设。以群众对社会安全的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06人,起诉690。在工作中,加强同公安、法院的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批准重特大犯罪嫌疑人103人,起诉85人。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依法批捕和起诉了危险驾驶、电信诈骗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91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12人,不诉17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完善“春燕办案组”这一未检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整合团区委、关工委和社区等力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爱,在南浔镇增山社区设立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关护基地,抓好教育挽救工作。

顺应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推进清廉南浔建设。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11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其中大案比例继续保持100%,涉及科级干部2人。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做法,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查处受贿窝案7件8人。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了新农村建设。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退税和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执行等领域的调查,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的政策执行。加强预防调研,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就行政执法环节中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得到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加强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受理涉及医药卫生、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89次,进一步促进招投标的规范性。

顺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推进法治南浔建设。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人,撤案7件。追捕4人,追诉18,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审查法院一审刑事判决案件430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得到市中级法院改判同时,加大对已抗诉民事案件的跟踪力度,2012年提请抗诉的3件一审案件得到法院改判1件、裁定继续审理1件、调解结案1件,建议提请抗诉的2件二审案件均得到省高级院改判。办理的汪某、孙某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等4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2013年度优秀案例。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犯罪活动的打击,在全市率先查处1起查涉及5人虚假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600余万元加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对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落实不到位和台账资料不规范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完善。

顺应群众对幸福乐居的新期待,推进和谐南浔建设。围绕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实施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5件102人,其中集体访2件27人,均及时进行了分流处理。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者有机统一,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1件检察调处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完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制定工作预案,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继续保持涉检信访去市赴省进京零记录。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探索实行以基层检察室为平台,建立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网络体系,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要情专报送省领导阅。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切实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调整充实班子成员4名。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把握大局、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遵纪守规。在重大问题决策上,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的学习、工作、业务研究制度,增强检察委员会的议事决策能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职业道德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两看两比、聚力发展”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服务大局和执法为民意识。以开展 “双百分”竞赛活动为平台,通过全区统一学、单位集体学、个人自主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干警的理论水平。深入开展“欣赏自己,我快乐;赞美别人,我进步”的欣赏与赞美活动,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坚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干警。开展“在家里敬畏父母长辈,在社会敬畏人民群众,在工作中敬畏宪法法律”的“三敬畏”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打造书香检察为载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岗位培训、业务轮训64批200余人次,增强干警业务能力。开展论辩对抗、庭审观摩以及演讲比赛,提高干警实战水平。1名干警代表湖州市检察系统参加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注重业务能手培养,有7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列全市基层检察院之首。出台《关于非公诉部门干警办理公诉案件的若干规定》,一年来,非公诉人员共办理公诉案件85件,增强了全院干警证实犯罪、指控犯罪的本领。采取外派上挂、轮岗交流等措施,多层次多领域培养干警,进一步拓宽干警视野,提升综合业务能力。继续以“青年联谊会”为平台,促进青年干警之间沟通交流和学习提高。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以规范办案和廉洁从检为重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和全院干警“两单两卡”制度,开展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情况、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情况、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期限情况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检察形象。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执法办案和日常管理的监督。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平台作用,继续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和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一年来,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规违纪情况。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我们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区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的工作大局,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同时,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对人大交办事项,落实专人,限时办理。认真学习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精神,专门部署落实两会审议意见。专题报告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增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建立检察建议抄报区人大法工委制度,畅通代表、委员监督渠道。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配合市检察院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加强对“五种情形”的监督,促进了检察权的规范、公正行使。同时,认真执行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安和法院的制约。

    各位代表2013年,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全省检察机关八大类主要业务考核中,总体成绩向好,主要业务工作继续名列全省同类基层检察院前列其中2项名列全省第一,1项名列第二,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36项各级各类荣誉。同时,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方面也取得显著实效,多项举措得到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干警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主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较为欠缺;二是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果还不够理想;三是检力不足、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因此,按照区委三届六次全会部署,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奋战五年、再造南浔”和“重振南浔辉煌”的总目标,从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和反腐倡廉的新要求入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推进现代化生态型水乡魅力之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清廉的建筑市场。加大对土地和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参与“五水共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妥善处理改革过程出现的新型案件。进一步落实保护优秀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项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全面落实检察建议、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制度,合力解决社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着力推进检察业务建设。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与民争利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查办危害改革发展的犯罪活动,保障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肃查办影响政府投资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步预防。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是着力推进检察工作改革。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司法工作改革精神和高检院深化检察改革的要求,立足南浔实际,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改革。进一步整合检察资源,优化检察职权内部配置,提高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以保障人权为重点,完善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各项配套制度。加强未检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措施,进一步打响“春燕办案组”这一未检工作品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公开制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改革执法办案机制,积极推进新型案件管理模式和网上案件管理平台的运行,将执法过程置于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的监督管理之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把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树立更加符合法治要求和公众期待的检察职业形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类培训和主题式岗位练兵,努力打造一批在省有影响力的检察业务人才。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坚持对自身腐败和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零容忍,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健全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把群众评议和内部考评结合起来,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在接受监督中提高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重振南浔辉煌作出新的贡献。

 

 

 

语说

 

 检察约谈:是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约谈对象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苗头和隐患,进行提醒、教育和告诫的警示性谈话。

 工程专项检察室:是针对辖区内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而设立的临时办事机构。以“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咨询活动;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为主要职责,目前已建立“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公示、内部制约和检察约谈”等有效机制。

 春燕办案组:是指为适应新刑诉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于2012年6月成立的寓意为“春风化雨,雏燕归来”未成年检察工作组,专门选择一些经验丰富、工作细致、有一定感染力的女检察官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未成年人关护是指检察机关将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或刑事诉讼程序已终结的涉罪未成年人交由社会力量组成的专门观护组织,对其进行专业化的考察、帮教和矫正,以预防其再犯罪的活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对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提请抗诉:是指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建议提请抗诉:是指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上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其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青年联谊会:由区检察院35周岁以下干警组成的自主、自治的青年联谊性组织。以促进青年干警之间沟通交流、丰富青年干警业余生活、搭建青年干警锻炼成长平台为宗旨,以培养青年干警能力和水平,提升青年干警凝聚力和精神面貌为主要工作方向。下设学习部、综合部、文艺部和体育部。

 两单两卡:向每一位干警的家属和所在的社区分别发放《社区联系单》、《干警家属联系单》、《征求社区意见卡》、《征求干警家属意见卡》,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和干警家属日常表现通过“两单两卡”和走访社区进行了检查考评。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录音、录像的侦查活动。

 五种情形:是指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的。

 检调对接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