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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时间:2015-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4日在湖州市南浔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立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上级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两美”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主要业务工作均处于全省同类检察院领先水平,获得全省先进检察院三连冠,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检察院荣誉。

一、推进“三项检察”,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成效

(一)推进民生检察,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践行群众路线,打造民生检察。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打击活,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1人,依法批捕起诉一起地跨三省的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深挖危害食品安全源头的职务犯罪,查处农村畜禽类检验检疫渎职案44人。就医务人员盗刷特殊病种卡等问题,向医疗卫生、人社等部门发出的3份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使用管理机制的完善,保障群众医疗统筹经费安全,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服务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在金象湾保障房建设工程设立专项检察室,全程监督,推进工程顺利进行,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推进生态检察,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共建绿色南浔,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围绕“两美”南浔,助推生态建设实施意见》,构建打击、保护、监督、预防一体防护体系。依法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查处非法排放、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等犯罪案件5件12人。围绕重点生态工程,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在国家级重点生态工程——太嘉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开展驻点预防。探索以基层检察室为平台,服务保障重点生态工程新举措,和孚检察室与凤凰洲生态工程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开展同步预防,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生态建设中的司法职能。

(三)推进经济检察,着力保障健康发展环境。关注经济建设,保障有序发展。坚决打击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商业贿赂、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9件12人。关注重点产业发展,办理一起数额达150余万元的木地板行业票据诈骗案,联合电梯协会开展“双联三员”活动,维护电梯产业健康发展。突出打击新型、多发的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从快批捕起诉一起地跨两省、涉案人员达20人的特大电信诈骗案一起受害80余人、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市场准入,推动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二、坚持“三个并重”,依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9人,提起公诉951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45人,提起公诉51人。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召开了全省首个不起诉复核听证会,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多种手段,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25人。针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环节申诉信访数量增加和息诉止访难度加大的新情况,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加强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群众信访70件次。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重点人群保护。突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年龄调取规则及采信标准的指导意见》,对4件年龄证据存疑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有效防止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错误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发生。完善“春燕工作室”,建成“青少年之家”。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单位成立“法制进校宣讲团”, 建立20个帮教基地。拍摄微电影《遇见未知的自己》,被评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微电影一等奖。我院“春燕工作室”被湖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湖州市妇女维权示范岗,“春燕”工程探索的未检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二)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犯罪并重,全力推动清廉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大要案比例继续保持100%,查处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9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做法,查处乡镇城建系统受贿案66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涉农补贴领域受贿案33,促进国家涉农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依法使用。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处行贿案件44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进一步完善侦防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结合办案,加强调研,进行案件剖析,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发案系统、发案部门的职务犯罪防范工作。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相关做法在全省预防工作会上交流。开展“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进行预防宣讲10场次,受众达1500多人。创新预防举措,拍摄预防题材微电影《抉择》,在全省预防微电影评比中获奖。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前置程序,受理查询1058次。

致力健全举报查处机制。拓宽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落实“十个依法、十个严禁”的要求,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涉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严格司法、文明执法,认真执行律师会见等规定。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形成公诉、审判环节互相配合的打击职务犯罪运行机制,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自侦案件当年侦结率、起诉率和判决率名列全市前茅。

(三)坚持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全力促进公正司法

严把法律监督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5件,追捕12人,追诉1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请刑事抗诉1件。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监外执行专项监督行动,共审查监外执行各项法律文书1500余份,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

坚决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提请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对构成犯罪但不具备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的2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同比上升145%更加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单位出台《关于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其中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意见达100%,在公诉环节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意见达100%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设置律师阅卷室,建立网络、电话、短信多渠道预约机制,保障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合法权益。

更加重视强化自身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按照“公开让检察更阳光,阳光让检察更公信”的理念,推进“阳光检察”工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检察机关检务信息和执法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检务大厅”,开通浔检微信微博。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开辟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等渠道,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为契机,推行网上办案,构建全程、统一、动态的案件监管模式,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成检察专网涉密系统建设,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通过国家保密局的测评,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保密安全性。  

三、突出“三个着力”,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着力加强思想教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组织讨论、对照检查、走访调研,全面梳理,确定14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明确16项整改措施,并狠抓整改落实。9月底,又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全力整改“四风”和司法办案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有14名个人和12个集体获得区级以上荣誉,其中区院实现“省级先进检察院三连冠,章春燕同志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和“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区院优秀干警事迹报告会。举行升国旗仪式和检察官宣誓仪式,增强干警爱国情怀和职业尊容。

(二)着力提升综合素质。以打造书香检察,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批93人次 ,开展青年干警论辩对抗赛、全员办理公诉案件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打造了“春燕办案组”、“自侦工作组”等专业骨干团队,司法业务水平明显提升。坚持文化育检,建设“笔墨书香”学习大厅和业务知识大讲堂,为干警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创设年轻干警自主阅读刊物《浔检悦读》,组织第一届“乒羽活动周”和“浔检好声音”等活动,促进全体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着力推进基础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院技侦大楼交付使用,结束了十年来租房办案、湖浔两地办公的困难局面,办案条件得到改善,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检察涉密网、办公局域网、信息互联网三网互补的网络体系,实现网上办案和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大大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加大投入,完成了案管大厅、办案工作区的正规化建设和“阳光检务”工程项目建设,其中,我院办案工作区被省检察院评为“规范化办案工作区”。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是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区人大三届三次会议决议,向区人大报告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备抗诉、检察建议等重要法律文书2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座谈50余人次,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4期。配合市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对“五种情形”的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公正行使。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走村入户征求意见等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2014年,区检察院在全国先进检察院的高起点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全省检察机关分类考核中,总体成绩向好,主要业务工作继续名列全省同类基层检察院前列,并荣获各级各类荣誉26项。同时,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多项举措得到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还需要解放思想,加大实践探索的力度;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有待提高;检察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与形势任务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5年,南浔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工作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打造阳光检察,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法治南浔、平安南浔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改革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改革部署,严厉打击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济主体,促进包容性增长;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真正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严惩失渎者。

二是有效保障平安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破坏环境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健全。把牢法律底线,提高案件质量。立足“平安南浔”、“法治南浔”建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维稳功能作用。更加注重维稳与维权相统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努力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有力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等犯罪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村官腐败现象。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立足办案,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促进廉政风险防控。

四是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确保公正司法。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顺应司法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提升司法能力。按照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为适应司法改革对队伍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建设”一起抓,提升检察工作的软实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全员办案、论辩对抗赛等练兵机制,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打造“书香检察”,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将紧紧抓住司法改革的历史机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检察队伍形象,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两美”南浔建设,努力开创南浔检察工作新局面!

 


相关用语说明

专项检察室:针对辖区内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而设立的临时办事机构。

双联三员:通过联系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并设立廉政监督员、法制宣传员、风险防控员,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企业构建起预防犯罪的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形成社会化预防格局。

春燕工作室:寓意“春风化雨,雏燕归来”,致力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未检办案专业化。

青少年之家: 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是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举行不起诉听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疏导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 以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为核心,通过重大典型涉农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播放廉政微电影、发放预防宣传资料等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阳光检务大厅:由案管大厅、律师阅卷接待室、自助查询大厅、群众信访接待大厅组成。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开展案件材料接收、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预约接待、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查询接待、来访群众接待等工作,提供规范、高效、便捷服务。

浔检微信: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及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特色工作、文明创

建等内容,并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辩护与代

理预约、法律文书公开、受理举报等服务。

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检院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在检察专网之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实现对不同等级的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对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分级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发生的泄密事件分级处置。

浔检悦读:内部自创月刊,以青年干警联合会为主体,摘编《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三类报纸及《人民检察》、《浙江检察》、《湖州检察》三种刊物优秀文章、干警原创文章等,是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举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发的信息刊物,主要内容是工作动态、重大事项、特色工作等,是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

五种情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中的五种情形可以提出监督意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給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