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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8-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湖州市南浔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毕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的奋斗目标,以“四新”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授予“浙江省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优秀基地”,涌现出全省“明星公诉人”、全省“最美公务员”、“最美湖州人”等先进个人。

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障赶超跨越发展

着力服务保障六大行动。围绕区委、区政府开展“六大行动”,及时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赶超跨越六大行动”的意见》。围绕剿灭劣V类水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铁拳1号”、“护卫食安1号”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公安机关立案17件,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人,起诉9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一起倾倒生活垃圾和污泥8000余吨的污染环境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污染环境评估,加强污染整治,促进环境修复。进一步规范两法衔接机制,扎实推进服务保障“六大行动”

加强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将服务非公经济作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开展服务非公经济问卷调查,寻找非公经济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努力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惩侵犯非公企业利益犯罪,批捕侵犯商标权、职务侵占等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8人。坚持惩防并举,针对涉及多家非公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专门撰写案情分析,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寻找对策,提出整改意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在一起涉及48家被害商户的失火案中,为受损企业协调争取保险赔付1500余万元。加强检企联络,开展院领导联系企业活动,为12家民营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并就如何促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与企业家进行交流。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将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主动向区委、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获取对公益诉讼的大力支持。与食药、国土、环保、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加强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形成工作合力。聚焦生态环境、国资保护等重点领域,在全市率先启动国有财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加强沟通协调和追踪,成功追回86.5万国有财产。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件”,有关做法在全省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保障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为主线,扎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3人,起诉781人。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57人。突出打击黄、赌、毒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41人,起诉73人。依法稳妥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完善案件通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机制,快捕快诉公安部挂牌“程某某”等18人贩卖毒品案。

着力保障群众利益。始终把保障群众利益作为办案第一要素。坚决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批捕4人,起诉12人。严惩“地沟油”“口水油”犯罪,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夜查,发现并查处一起餐饮火锅店经营者回收使用废弃火锅底料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要求等关键方面引导侦查,在办案环节予以快速批捕,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尽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人权保障。树立谦抑司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40人,不起诉89人,同时对不捕案件向侦查机关和被害人作好双向说理。探索开展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公开听取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多方意见。受理、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提出监督意见并被法院采纳。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综合运用心理干预、救助金、法律援助等方式,为1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人;对应当批捕而不批捕的、应当起诉而不起诉的,纠正侦查机关漏捕3人,漏诉14人;收集侦查违法线索23条并发出违法情况通报2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刑事抗诉1件。积极探索监督前置,派驻检察官在侦查办案一线密切配合,及时监督,提升效果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将检察监督贯穿在刑事办案全过程,力促公正司法。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8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人并被采纳,对不符合条件的6名社区矫正人员建议并监督收监。加强对财产刑执行同步监督,对22件财产刑执行案件监督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两个专项监督行动,持续跟进“判实未执”专项监督,已监督执行1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回头看”,监督执行10件13人,执行金额29.3万元。

拉高未检工作标杆。“春燕工作室”为载体,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块“绿色司法”试验田,努力耕耘成“高产田”。团队立足办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44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5人次通过网格化管理和针对性帮教,对1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团队立足创新,制定了全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指引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模式推动南浔公安分局建立省内首支未成年人办案组。团队立足标杆高站位建设未检办案、预防、观护一体化综合工作区,积极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组建的法治进校园“浔讲团”开展普法活动10余场,覆盖人群近1万人,主讲的《“爱”如此惨痛》登上了央视《守护明天》栏目,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工作作出积极贡献“春燕工作室”经验得到了省院检察长的充分肯定为全省未检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南浔样板”“春燕工作室”也成为全市未检团队的统一品牌

四、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夯实创新发展基础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3个部门及10名干警(12个编制)按照改革要求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及时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探索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坚持深化反腐败工作,对于湖州市首例由监察委员会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审查,以贪污罪立案并提起公诉,已经判决认定,为监察体制改革贡献了南浔经验。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检察官员额,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到岗。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符合员额工作特点的办案团队和办案机制,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与临时检察官办案组相结合模式。建立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机制,量化评价办案实绩、司法技能、司法作风、职业操守,强化检察官履职担当。深化“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机制,在7件案件中实现侦查员或证人出庭作证。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制定检察机关对外服务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申请阅卷等八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升级改造检察服务大厅,整合对外服务职能,规范受理接待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构建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热线电话和检察服务大厅四位一体平台,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五、扎实开展三大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新党章的学习,制定《专题实施方案》,开展“进行一次宣讲”、“组织一轮研讨”、“打造一批亮点”等“七个一”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编演的《遇见未知的自己》情景剧获全省检察机关“喜迎十九大”文艺汇演唯一金奖。以“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强化“四个意识”教育。重视检察职业道德培育,开展首批员额检察官宣誓仪式,增强职业尊崇感。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新的办案模式,组建办案团队,促进办案专业化。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员轮训,努力提升法治素养。拓展岗位练兵载体,组织检律论辩、刑事案例论辩赛等,提升实战水平。今年在湖州市第二届控辩对抗赛中,一名干警获第一名,两名干警入选全市“公诉新秀”。在省院组织的全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民行、未检两个优秀案例榜上有名,一个公诉案例也被评为全市服务非公经济优秀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签和干警六大纪律承诺机制,实行廉政短信360廉政预警,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践行绿色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理性、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司法公信

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根据办案需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委会委员、检察员3名,配合做好2名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拓展监督平台,邀请50余名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听证、参加“法治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创新“1+n”代表联络机制,开展走访座谈,主动汇报检察工作,真心实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检察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生效法律文书500份、案件信息1308条;开展批捕案件公开审查、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加强办案过程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大力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依托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载体开展多元化宣传,所承办的全省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被新华社、中新社、浙江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广泛报道。

各位代表,南浔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与主责主业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全省全市走在前列的特色亮点工作还不多;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司法雇员招录和配套机制建设需加快和完善;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还不够,政法机关之间互联互通瓶颈制约检察信息技术深度发展,检察办案的科技含量总体还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检察改革深化年”“检察文化提升年”为载体,以“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着力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全力推进南浔检察新发展,为“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抓好五方面工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抓好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令行禁止。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围绕维护稳定、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等全区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以检察“组合拳”,力促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意识。积极推进生态检察,以服务保障“五水共治”等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纠偏和补偿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持以改革促发展。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深化改革年,我们将坚持不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改革工作的体系化、精细化和适应性,不断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品质。以深化改革的崭新成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新时代南浔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坚持以规范、理性、文明为核心的绿色司法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在全面加强刑事监督的同时,继续贯彻宽严相济、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化未成年人预防帮教的特色工作,继续引领全市共同提升春燕工作室”的品牌影响

坚持从严治党治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紧紧依托南浔丰富的人文底蕴,以争创检察文化示范院为目标,努力提升南浔检察文化涵养。深挖浔检文化外延和理念内涵,统筹推进院史室、荣誉室等基础建设,努力构建先进文化格局,充分激发干警活力,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探索建立符合三类人员特点的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专题研修、案例研讨、论辩竞赛等岗位练兵,努力培养业务型和专家型人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作出检察机关更大的贡献!


有关名词解释

 

有关数据统计2016年11月26日——2017年11月25日。

绿色司法:省检察院汪瀚检察长提出并倡导的一种司法理念,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导向,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以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构建法治生态的绿水青山。通过绿色司法,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司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统一,推进社会善治进程,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谦抑司法:主要体现在司法权力的有限性、必要性和宽容性。具体到司法活动中,就是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有利于被告原则,尽量慎用刑罚措施,使刑罚逐步轻缓化等。

判实未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检察官员额制: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之一,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建立完善相应的人员选任、绩效考核、司法责任等管理制度,以此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

讲团: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展现检察法治风采,区检察院选择业务功底扎实、沟通交流能力强的干警组成讲团,开展法治巡回宣讲活动。

四类人员出庭作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庭审中,改变以往仅采用书面方式呈现证据、证言、鉴定书的方式,由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通过审判程序公开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

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签和干警六大纪律承诺机制:区检察院创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由检察长与院领导、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签订六大纪律承诺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廉政短信360:区检察院创新的常态化廉政教育机制,以360杀毒软件寓意构建腐败防火墙,以检务通廉政园地为平台,每天向干警推送短篇廉文、廉政提醒,筑牢廉政防线。

“1+n”代表联络机制:区检察院院领导与辖区内人大代表分片区包联,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座谈等活动,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