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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时间:2017-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1日在湖州市南浔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毕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南浔区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奋战五年、再造南浔”总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扣全区工作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深入开展经济检察,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在经济下行压力大、转型升级任务重的新形势下,我们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保护优秀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建设工程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等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服务我区发展的具体要求。关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专项预防和法律服务4次;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7人,起诉24人;突出保障创新发展,在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补贴资金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人;首创检政企联席会议制度,在涉企制度出台前听取企业意见,更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环保检察,助推绿色南浔建设。我们建立打击、预防、监督、保护四位一体“生态+检察”体系,先后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水环境整治工作”、“服务全区‘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专项行动”、“围绕‘两美’南浔,助推生态建设”等实施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依法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批捕15人,起诉67人;深挖环保问题背后职务犯罪,在污水治理和环卫领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1人;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统一,在依法起诉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曝光、省市领导批示的30人污染环境案同时,对涉案12家企业逐个回访、督促整改;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线索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生态+检察”工程获评法治湖州建设十周年典型案例。

深入开展民生检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专项行动,办理了“毒狗肉”、“工业松香美鸭”、“死甲鱼裙边”等一系列危害食品安全案,批捕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7人,起诉32人;深挖食品问题背后职务犯罪,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查办职务犯罪7人,就案件背后反映的检疫人员不足的体制性问题,编写检察情况反映,引起省市区三级党委领导的重视,推动专项编制解决,促进动物产地检疫规范运行,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二、推进平安南浔建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作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97人,起诉4060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4人,起诉137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犯罪,批捕涉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41人,起诉301人;依法严惩“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25人,起诉1279人。

确立谦抑司法理念,提升办案社会效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1人,不起诉152人。健全检调对接、司法救助机制,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件,为15名刑事被害人或亲属申请司法救助40.6万元。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制定规范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意见,开通律师辩护代理网上预约平台,推行电子卷宗制度。

主动推进综合治理,提升公共安全水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体系,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共办理信访案件328件,刑事申诉案件29件。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服务月”为契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接基层网格,建立检察官联村机制。护航G20和互联网大会等系列重要会议,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大化解专项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制;开展维稳安保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安保举措落到实处。我院被省院评为“平安护航G20峰会先进集体”。

三、坚持惩防并举,在深入推进法治反腐上有新作为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反腐工作健康发展。贯彻中央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精神,坚持法治思维方式反对腐败,五年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1件61人,渎职侵权犯罪25件31人,其中科级干部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损失1600多万元。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食品安全监管、环境监管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8件18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7件7人。办理的林业贷款贴息渎职案被评为全省反渎优秀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提高预防犯罪能力。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要求,依托侦防一体化建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和分析,提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五年来,开展预防专题讲座和案件分析等教育50场次。创新预防教育新载体,拍摄的预防微电影《抉择》和微课《杜绝行贿,共建绿色发展环境》在全省检察机关获奖。

构建规范执法体系,提升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影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防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严格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3件,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把握犯罪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出台《关于加强执法办案安全、遏制说情干扰若干规定》,推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以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办案法治化、规范化。

四、加强法律监督,在保障权利监督权力上有新作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性。认真纠正执法不严问题,对当立不立和不应当立而立的案件,依法监督立案52人,监督撤案17件;对当捕不捕和当诉不诉的案件,依法追捕15人,追诉63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刑事抗诉3件,提请抗诉4件,经再审改判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判实未执”、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特赦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对社区矫正中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29件次,建议监督收监15人,办理入矫1人,对37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拓展民行监督范围,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落实推进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依法审查处理各类民事生效判决、裁定19件,提请民事抗诉6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经再审改判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被采纳1件;促进调处结案3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聚焦食品安全监管、环保执法等涉及公共利益问题,发出的15份检察建议书均得到回复,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依法行政。

发挥法律监督优势,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打造寓意“春风化雨、雏燕归来”春燕工程。由女检察官组成春燕办案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体系,制定出台涉罪未成年人年龄证据调取规则、社会调查等工作规定。首创心理观护,成立未检心理支持中心,将心理观护覆盖到每个涉案青少年,提升办案效果。建立犯罪预防体系,实现青少年学生、弱势群体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分层次普法教育。建立覆盖全区的观护基地网络,并创新推出承办人与社会观护员、爱心观护员、密切联系人的“1+3”立体观护模式,为20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春燕工程”集体及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国家级荣誉3个,“全省未检工作30年”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9个,有关做法得到时任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批示肯定,我院被市关工委授予“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五、注重强基固本,在筑牢检察工作根基上有新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系列主题活动和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培育了“春燕工作室”等先进典型。开展“欣赏自己,我快乐;赞美别人,我进步”的欣赏与赞美活动,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最美党员检察官”、“最美女检察官”、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强化干警树立法治信仰,坚定司法为民信念。坚持从严治检,发挥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和“廉政短信360”,筑牢干警思想防线。深入开展以“三敬畏”教育活动为主的传统美德和廉政文化教育,推选检廉内助20名,进一步提高干警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氛围。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坚持把司法能力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择优遴选产生首批员额检察官19名。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以“实务培训、实战锻炼和实例示范”为主要内容的“三实”培训模式,通过编写刑事案例示范、组织论辩对抗赛等方式,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全省侦监、民行和预防业务竞赛中有4名干警获“办案能手”称号。建立非公诉人员办案机制、中层干部跨岗挂职锻炼制度。创设自主刊物“浔检悦读”,努力提升干警综合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绿色司法保障。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引导,推进硬件和软件建设,全面夯实检察发展基础。以“两房”建设为契机,开辟办案工作区、检察服务大厅、笔墨书香大厅等场地,建设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的办公办案用房,全面提升硬件保障水平,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积极应用“互联网+检察”,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专网涉密系统、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视频提审,实现办案效率与司法公正双提升。运用“检务通”软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现了公文电子移动签阅、日志化管理等,以信息化推动办公智能化。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接受人大监督,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和“检察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评议”活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改,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建议做到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调研活动,依靠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向人大报备重要事项、案件信息91件次,编印、发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16期。注重经常性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中,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监督,强化法律监督民主性。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在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机关,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工作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改变定性等公诉案件,逐案分析原因,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并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机制,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12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增强检察司法公信力。按照“公开让检察更阳光,阳光让检察更公信”的理念,开展阳光检察工程。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利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105份,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228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条。推进司法办案过程公开,作为全省审查逮捕公开审查机制试点单位,对10起典型案件的批捕过程开展了公开审查,以看得见的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检察政务信息公开,开通南浔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反映检察工作情况,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工作性报道148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各位代表,通过努力,五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我院于2012年、2013年、2015年均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并于2013年进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先后有6个部门和7名个人被省、市检察院记功表彰,有26人获评全国、全省、全市各类荣誉。这些成绩是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检察工作和大局需求同频共振,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核心,追求精品,打造亮点,是检察工作保持领先的不竭动力;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检察机关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对于这些经验体会,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在报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困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作用还有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力度、质量、效能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高层次专业人才比较稀缺;司法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对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工作深度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委全会、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把握历史方位,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以标杆姿态推进南浔检察工作发展,为“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振南浔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深入抓好检察改革。深刻认识把握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方向,深入抓好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确保司法公正。不折不扣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做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加快实现员额检察官一线到位,建立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与运行模式改革。抓好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检调对接,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是立足检察主业,健全法律监督体系。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建立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和专项检察监督“4+X”检察监督体系。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通报、口头纠违等方式,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统筹推进对生效判决、裁定和审判程序不规范的监督,抓好民事执行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完善政检联席会议机制,提升监督实效。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财产刑执行等特定领域专项监督,发挥检察保驾护航作用。

三是践行绿色司法,大力提升司法公信。继续坚持规范、理性、文明的绿色司法理念,努力实现司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的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南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深化“生态+检察工程”,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新常态下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法律政策研究和适用积极有效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注重谦抑司法,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深入打造未检工作品牌,提升春燕工程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打好检察开放牌,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度。

四是全面从严治,打造南浔检察铁军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成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扬标杆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和职业纪律、司法良知教育,深化“实务培训、实例示范、实战演练”岗位练兵机制,建立和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教育培训体系。全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铁一般的南浔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不断开创南浔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振南浔辉煌”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有关名词解释

 

☆检政企联席会议制度为增强企业在政府决策环节的参与度,区检察院在提出的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制度建设的意见后,对其中涉及企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且可能存在一定争议或对立情绪的,通过检察、政府、企业三方联席会议进行意见交换和释法说理。

☆谦抑司法:主要体现在司法权力的有限性、必要性和宽容性。具体到司法活动中,就是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有利于被告原则,尽量慎用刑罚措施,使刑罚逐步轻缓化等。

☆检察官联村:以和孚镇为重点,2名检察干警为一组与和孚镇24个村(社区)结对共建,履行环保监督员、普法宣传员、廉政预防员、民生保障员、社会维稳员、民情信息员、党建促进员“七个员”职责。

☆远程视频接访室:为进一步拓宽群众诉讼表达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的联通高检院及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的视频接访系统,对属于高检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事项,通过该系统就地接访。

☆判实未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三敬畏:开展“在家里敬畏父母长辈,在社会敬畏人民群众,在工作中敬畏宪法法律”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廉政短信360:区检察院创新的常态化廉政教育机制,以360杀毒软件寓意构建腐败防火墙,以检务通廉政园地为平台,每天向干警推送短篇廉文、廉政提醒,筑牢廉政防线。

☆检察官员额制: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之一,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

☆浔检悦读:内部自创月刊,以青年干警联合会为主体,摘编《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三类报纸及《人民检察》、《浙江检察》、《湖州检察》三种刊物优秀文章、干警原创文章等,是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重要举措。

☆绿色司法:省检察院汪瀚检察长在今年全国两会首次提出,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导向,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以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通过绿色司法,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司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统一,推进社会善治进程,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