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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9-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1日在湖州市南浔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毕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紧扣区委“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发有为、开拓进取,谱写南浔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全面加快南浔赶超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 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南浔赶超跨越发展的决定”,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加强有效司法保障。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将风险防控贯穿司法办案,依法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62人。围绕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大对侵害低保金、农村合作社资金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2人,追回损失资金100万元。强化重点人群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6人,为农民工追回薪资250余万元。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围绕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21条意见,立足职能加大打击、保护、教育力度。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17人起诉57人。突出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打击和整治,批捕1人,起诉6人。注重开展法制教育,深入涉案企业走访调研宣讲,通过建言建议、典型案例通报会等方式,引导企业堵漏建制,保障行业创新发展。两案件被评为湖州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

助力守护绿水青山。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突出打击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监督立案1人,批捕2人,起诉9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开展损害赔偿,追偿公益赔偿金3万元,以促进生态环境修复。针对企业偷逃水资源费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以规范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二、 坚持人民中心,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保障“平安南浔”建设。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93人,起诉847人。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5人,起诉27人。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30人,起诉19人,提前介入、快诉潜逃20年的练市白马塘抢劫杀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公安出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指引,批捕涉案金额1.4亿“7·19邮币卡诈骗专案”犯罪嫌疑人12人。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公正、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出台《南浔区检察院服务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南浔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少捕慎诉,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8人,不起诉121人。注重矛盾化解,办案中开展释法说理194,促进刑事和解7件,对2名确有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1案例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

创新发展未检工作。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创立了人格甄别前置、分类观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机制,实行了“1+3”考察帮教模式,建立了以网格化为主导的专业化观护帮教基地,在全省、全国唱响了“春燕工作室”品牌。2018年,我们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同时,进一步创新创优未检工作,开通未成年人咨询、求助心语热线,开发专用软件,启动未成年人观护公益创投项目,为15名涉嫌犯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为21名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5场,覆盖全区13所中小学。挂牌成立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为未检工作发展提供高端智力支持。

三、 聚焦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监督。建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将侦查活动监督前移。重点关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制定加强审查逮捕实施意见,强化违法取证、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监督,依法追诉15人。建立多元化违法活动反馈机制,提出侦查活动违法意见5份,发出违法情况通报3份,均被采纳并纠正。

强化审判监督。建立双重审查和员额检察官交叉审查、判后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审查一审刑事判决589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采纳1件。多元化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审查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案件8件,对裁判无误的,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息访工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建立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实现对社区监管、社区矫正动态监督,对7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督促收监执行。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对35件财产刑案件同步监督执行到位。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1件11人。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案件13

强化职务犯罪打击。加强与监察委沟通衔接,完善提前介入、案情会商,强制措施转换、涉案款物处理等工作衔接机制,反腐工作形成新的合力。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决定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34人。

四、深化公益诉讼,全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健全公益诉讼工作体系。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区委区政府、人大分别印发了支持公益诉讼的工作意见,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受理各类线索77条。与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坚持绿色发展,聚焦公众对环境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守护“绿水青山”。围绕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情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均已有效整改落实在积极推进合法经营的同时,促进了规范有效的行政管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注重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大力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关注网络餐饮安全,针对外卖平台食品安全隐患推动职能部门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关注医疗美容安全,针对整形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乱象,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一周年精品案例

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围绕国有财产保护,针对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职能部门进行了整改并回复,挽回国有财产损失93万余元。办理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追缴行政公益诉讼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转发。

五、聚焦改革创新,优化检察权运行

在司法责任制及配套机制改革中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整合形成6个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部门,实现扁平化管理。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组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雇员的办案组织,细化岗位职责清单和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构建权责利一致的权力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办理各类案件134300人。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

在诉讼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树立双赢理念,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作用,提升侦查活动规范的同时,帮助把脉疑难复杂案件,指导侦查取证,实现检警协作的双赢、共赢。坚持证据裁判规则,发挥技术性证据作用,对2名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性证据应用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坚持庭审实质化,深化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对40名出庭作证四类人员进行询问和质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检察意见。

在工作机制改革中不断探索。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力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打通部门间的壁垒,实现全案网上移送、文书数据共享、协同办理反馈,公检法之间刑事案件网上协同办案率达到100%。深化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理念,扎实构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控告申诉受理、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和法律咨询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

“智慧检察”建设中践行致远。强化“互联网+检察”理念,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办案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作为智慧未检的全省试点单位,立足未检办案职能,探索并建成智慧未检办案辅助系统APP。通过互联网线上搭建司法社工、帮教企业、法治巡讲团、公益组织等聚合平台,实现帮教需求平台发布、专业资源及时匹配、考察观护动态时时掌握,深度打造智慧化未检工作线上支持体系。同时,全面推广智能化检务管理系统、实现会务管理、通知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

六、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集中学习、走访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队伍“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将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先进领学等方式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提升队伍党性修养。

突出业务强检。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打造专业团队,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检校合作,举报高校轮训等方式提升综合素养。成立扫黑除恶、服务非公、枫桥经验等6个专项办案组,与上海政法学院全国青少年犯罪与司法研究及服务中心开展课题调研、人才培养合作,提升专业化队伍建设。全年有4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公诉标兵、全市优秀公诉人,2名干警入选省院优秀干部人才库。

重视文化育检。以争创检察文化示范院为目标,加强软硬件建设。提炼“尚法、敬思、向学、致远”院训。注重检察文化品牌培育,打造“浔+青年”等文化品牌,组织开展演讲、读书荐书等系列活动,发扬崇学向善的检察精神。优化完善院史室、职工书屋、清廉走廊等检察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文化氛围。

深化检务公开。深入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42件,法律文书678份,重要案件信息18条;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南浔检察微信”新媒体平台作用,发布典型案件、特殊亮点工作、队伍建设等宣传110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中心宣传周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建立院领导联系代表委员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联系代表委员116人次。认真接受法院、公安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4人次,提高司法公信力。

过去的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的转型发展之年,南浔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39个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章春燕同志等先锋模范。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检察工作融入和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如何构建刑民并重的法律监督新格局需进一步破题;三是检察转型发展的课题还需深入研究,司法改革的整体效能发挥还需进一步强化;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需进一步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还需持续推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检察监督,深化改革转型,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实现南浔检察工作新跨越,为南浔“一五一十”谱新篇,高质量打造湖州“开放东大门、创业新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赶超跨越发展的要求,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脱贫、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办理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进一步优化服务非公经济,落实省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21条,突出产权司法保护,深化涉企案件法治对接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牢牢把握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严惩黑恶势力,深挖“保护伞”,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进健康南浔建设。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是牢牢把握平衡充分全面的要求,在法律监督上有新作为。立足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做优刑事检察,推进捕诉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双赢”理念深化法律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加大民商事审判、执行监督、重点突出惩治虚假诉讼。做实行政检察,结合办案剖析行政执法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公益核心,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构建刑民并重监督格局。

四是牢牢把握深化改革创新的要求,在检察改革上有新作为。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统筹加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稳妥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保障清廉南浔建设。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证人出庭,坚持诉前主导、审前过滤,提升庭审实质化。积极探索涉未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推广应用智慧未检系统,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

五是牢牢把握打造过硬队伍的要求,在自身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政治建设,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推进文化建设,增强专业能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区“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2018南浔区刑事案件概况(单位:人)

 

图表一:办理批捕起诉案件数据

年度

办理审查批捕

同比

办理审查起诉

同比

2018

417

9.16%

1293

39.63%

2017

382

926

图表二:起诉案件类型

图表三:起诉前五位罪名及所占比例

序号

 

 

比例

1

危险驾驶

152

17.95%

2

盗窃

138

16.29%

3

诈骗

93

10.98%

4

交通肇事

63

7.44%

5

寻衅滋事

62

7.32%

附件二:有关用语说明

 

三大攻坚战(报告第1页第13行):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服务民营经济21条(报告第2页第7行):浙江省检察院于2018年出台的《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共21条,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第2页第22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1+3”考察帮教模式(报告第3页第17行):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聘任具有专业特长的“社会观护员”、热心青少年工作的“爱心守护员”以及观护基地中的密切联系人,由承办检察官联合密切联系人、社会观护员、爱心观护员组成考察帮教小组,精准开展帮教。

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报告第4页第1行):是姚建龙教授及其学术团队与检察机关合作设立的工作室,设在我院的是目前唯一一家工作室。(姚建龙,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曾任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兼规划办副主任(挂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主编等。主要研究专长为未成年人法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等。)

“一体化办案系统”(报告第7页第5行):是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一号示范项目,主要通过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打破信息壁垒,开通信息“高速公路”,构建政法机关一体化的网上协同办案体系。

捕诉一体(报告第11页第12行):检察机关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以及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从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均由同一个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承担,同时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责。机构改革重要内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11页第12行):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指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