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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放鱼日,让100余万尾小鱼儿游入和孚漾
时间:2019-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6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和孚镇政府在南浔区和孚漾举行了2019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闵肖立副检察长以及民事行政检察部成员与群众代表以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将100余万尾花鲢、白鲢等种苗放流至和孚漾。
2019年4月,李某根夫妇和李某发夫妇分别驾驶机动水泥船在南浔辖区湖嘉申复线水域内(禁渔区)用电鱼的方式开展非法捕捞,共捕获黄颡鱼、花骨鱼等鱼虾50余斤。他们的行为不仅构成了犯罪,还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害,严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南浔区检察院在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开展渔业资源生态恢复工作。故在此案中南浔区检察院请求判令李某根夫妇、李某发夫妇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赔付缴纳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用共计10086元。
经审理,被告人李某根夫妇和李某发夫妇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3个月拘役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南浔区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李某根夫妇、李某发夫妇赔付缴纳的费用全部购买鱼苗投放至和孚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