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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检察院出台工作意见服务保障“水晶晶南浔”
时间:2020-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争当治理现代化先行地排头兵的重大部署,围绕区委《关于“水晶晶南浔”城市品牌打造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近日,南浔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水晶晶南浔”建设的工作意见》,为重塑“水晶晶南浔”,建设美丽繁华新江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发挥政治智慧和法治智慧,着力营造最严密的司法保护网。

 

《意见》聚焦绿色生态,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贯彻生态环境领域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并着重围绕古镇保护利用、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打造“水晶晶南浔 · 检察公益”品牌 


 

《意见》要求坚持综合施策,从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入手,坚持“谁损害、谁修复”原则,积极引导或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修复。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完善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南浔区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施办法》,加强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生态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要发挥派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作用,对环保类案件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项行动会商等工作机制;要加强与法院沟通,通过重大疑难复杂环境污染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案件会商等举措,确保办案依法准确。 


 

《意见》还明确要创新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建设。在古镇建立“水晶晶南浔 · 检察公益守护站”,切实把公益诉讼和“古镇”“古运河”“古文化遗产遗址”传承、保护有机结合。以南浔古镇守护站为“点”,以大运河流经的乡镇为“线”,以点连线带面,逐步向大运河流经地乡镇辐射,实现古镇、古运河流域公益保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