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在给人们带来信息传播和互动交流心得的同时,也逐渐成为诽谤、谣言及违法信息的聚集地,严重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上周,南浔区检察院起诉了一起通过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传播者王某和黄某坐上了被告席上。
微信群里放“猛料”
王某今年34岁。2014年9月,他加入了一个微信群。规模最大时有100多人,参与聊天的人并不多,但常常会有人上传淫秽视频。王某也是群里的活跃分子,短短5天便上传了40余部淫秽视频,以此赢得了不少关注。
和他一样,安徽人黄某在2014年12月加入了这个微信群,此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他共传播了淫秽视频76部。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显然,王某和黄某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群主同样被追责
该案中,同样面临刑责的还有该群的群主。经办检察官解释,根据2010年两高出台的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目前,南浔区检察院已经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对该群的建立者或者管理者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底线切勿破
2014年8月,国家网信办出台了“微信十条”规定及网民必须遵守的“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一旦发布的内容突破了“七条底线”,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检察官提醒,微信发视频,要慎重。尤其是肩负着管理职责的群主、管理员,更要严格遵守“七条底线”、“微信十条”等规定,决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