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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南浔检察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时间:2023-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

刑事执行监督

聚力破解“三无”未成年人入矫问题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未成年人李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南浔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判决生效后,李某户籍地及犯罪行为发生地司法行政部门因其存在“三无问题”(无固定居住地、无工作、无监护人)均未接收入矫,导致漏管近两个月。南浔区检察院发现上述线索后,在详实调查基础上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社区矫正执行地,通过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督促落实监管措施。针对李某存在的“三无问题”,南浔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依托,链接团委、关工委、街道、企业、司法社工等多方力量,为李某落实爱心企业作为其工作地、住所地,企业就业导师为其社矫监护人,同时联合专业司法社工签订帮教协议,建立跟踪回访机制,规范化开展帮教工作。现阶段,李某在企业表现良好,社矫考核评价优良。


为切实提升涉未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南浔区检察院强化与法院、司法局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及定期走访机制;系统归纳涉未社区矫正监督薄弱点,出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规范履职办法》,规范检察履职,推动涉未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再入歧途。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刑事执行阶段涉未特别程序依法落实,有效凝聚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同时联合政府、群团、企业等多方力量合力破解“三无”未成年人入矫难题,规范开展帮教工作,助力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治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