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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315特辑】看看身边案例,检察官教你避坑“自制神药”
时间:2024-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也是听朋友介绍的,通过微信转账就可以购买,一瓶四块多,想着有些‘土方子’可能管用,病急乱投医了。”家住南浔古镇旁边的张某深受哮喘的困扰,在朋友的介绍下,购买了市面上出现的一款治疗哮喘的“神药”。


“所谓的‘家传良药’‘土方子’往往成分不明,添加物超标。”南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受理案件后发现,这款“哮喘神药”中违法添加了醋酸波尼松,这类激素类药物能让哮喘患者的症状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因而往往误认为假药的疗效好,但长期服用此类假药会造成药源性疾病。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苗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住所内用中药材甘草片、西药克咳敏、必嗽平和山药等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研磨成粉,再将药粉分包、包装为成品,并以每瓶4.6至4.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共销售了7500瓶,销售金额3.4万余元。


“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我们认为苗某销售假药的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是我们向南浔区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承办检察官表示。


近日,南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苗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针对销售假药的民事赔偿部分,南浔区检察院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0万余元,且三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