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香同志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章春燕、钱丽娟同志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沈福荣同志的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建萍、鲁海峰同志的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建平、孙锡民、沈玉根、侯利民、李莲莲同志的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