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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南浔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1-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浔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好不好的根本标准。4月16日,南浔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12月18日,张某趁在南浔经济开发区一厂区内装修之际,将放置在办公室内的一盒冬虫夏草和一盒铁皮石斛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走,经湖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被盗物品涉案价值13840元。


    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后发现,张某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接受处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南浔区检察院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侦查人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的意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认罪认罚及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参会听证员就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当事人之间是否自愿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充分采纳了听证会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南浔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与听证会人员表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案件审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开展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落实,通过听证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让社会公众有更多的机会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促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