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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法治日报》刊发黄辉检察长署名文章——发挥生态检察作用助力社会治理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4日,《法治日报》4版刊发了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署名文章《发挥生态检察作用助力社会治理》,全文如下:


发挥生态检察作用助力社会治理

黄辉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浙江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也是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肩负起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通过“刑事+公益”同步履职,“办案+调研”“办案+治理”两个融合,将生态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生态治理的效能提升。


一、“刑事+公益”同步履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2022年,湖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全国首例添加“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刑事案过程中,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污水处理厂治污反致污、连续高额行政处罚罚款仍未有效制止违法排污行为等问题,深挖背后潜在的违法犯罪原因,推动全市污水处理厂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此案是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也是湖州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融合履职助力社会治理的一次有益实践。


案件中的污水处理厂是一家日处理能力1万吨,工业废水占比60%以上的私营企业,三次因超标排放被罚款。该公司先后7次购买“COD去除剂”,投加在污水处理末端,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以降低COD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化学需氧量污染物。经了解,“COD去除剂”干扰检测情况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有发现,但多以行政处罚等手段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由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办案组在核实全部案件事实与证据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全部采纳。针对外包装缺少相关标识、危化品经营单位无生产经营资质等问题,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就化工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资质问题进行排查,并对3家企业立案处罚。针对该公司违法投加“COD去除剂”造成水环境损害这一情况,我们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作出鉴定评估,为民事公益诉讼夯实证据基础。


二、“办案+调研”融合,探清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


湖州市检察机关聚焦社会综合治理难题,探索运用“调查报告+社会治理”模式,实现靶向施治,全力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了解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污水处理体制机制问题,我们在相关行政单位的支持下,用好“三查融合”(即审查、调查、侦查)手段,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进行排摸,走访了全市两级相关部门和20个乡镇,实地查看27家污水处理厂,与62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干部、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发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占全市污水处理厂的三分之二,由于历史等原因,违法排放情况相对突出,普遍缺乏技术团队支持,管理能力较弱;乡镇政府作为属地管理主体有所力不从心;乡镇污水处理厂盈利驱动与公益性要求存在明显的矛盾冲突。我们认为,只有从源头上、体制机制上破题,才能真正有效防范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违法排放。


三、“办案+治理”融合,推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污水处理厂是水治理的重要环节,决定着区域水环境的质量和污水总量减排目标能否实现。针对调研发现的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经营和管理体制问题,我们向市住建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全市污水处理厂规范、科学的运营和监管建议,助力政府启动全市污水处理厂布局和运行变革,从源头上治理以污水处理厂为主体的环境污染问题。


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后,我们积极开展跟进落实,一是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院专题汇报调研和检察建议相关情况,得到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


二是参加市政府专题研究会议,从检察机关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召集职能部门召开会议,研究从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上实现源头治理。市咨询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市本级给排水系统建设运营管理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了《湖州市本级供排水系统建设运营管理现状及对策建议》。其间,我们从司法办案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


三是与相关行政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在今年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全市污水处理厂综合整治提升被列入重点事项,突出布局优化、资产整合、监管提升等方面。截至目前,一家投资约3.5亿元、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已完工;一家投资约18亿元、一期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已在选址中。4座具有较大管理风险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已由政府收购,实行“民转公”运营,城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已着手研究建设。另外,住建部门每季度部署开展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检查,并计划在今年年内实现47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执行全覆盖。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湖州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探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